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4月19日—6月18日、7月3日—9月7日,十三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分2个批次对16个党组织开展政治监督,共发现问题335个,督促立行立改事项10件。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
本轮巡察深入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扣“四个聚焦”监督重点,突出问题导向,敢于触及矛盾,取得了实实在在成效。反馈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还不够坚定,有的抓牢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的政治担当还不够强,有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树得还不够牢,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还不够有力。
10月11日至13日,市委9个巡察组分别向16个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传达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对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反馈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刻检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事项,压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要注重将巡察整改与主题教育检视整改有机结合,放大整改成效。反馈要求,健全整改监督机制,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协同协作,强化监督检查,全面督促问题整改。被巡察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综合用好巡察成果,把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发展优势,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按照有关规定,被巡察党组织应在反馈后15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方案,3个月内报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并及时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