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国土资源局桃林镇国土资源所四级主任科员刘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1-05-28 来源: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日前,经东海县委批准,东海县纪委监委对东海县国土资源局桃林镇国土资源所四级主任科员刘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强身为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违规发展党员;在查禁犯罪活动中,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伙同他人或单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刘强简历:

刘强,男,汉族,1968年3月生,连云港人,本科文化,1986年12月参加工作,201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县矿产管理站工作人员,县国土资源局桃林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县国土资源局双店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县国土资源局李埝乡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2010年2月任县国土资源局温泉镇国土资源所副所长;2014年12月任县国土资源局桃林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2019年6月至今,任县国土资源局桃林镇国土资源所四级主任科员。2013年8月21日,被县国土资源局给予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