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付强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0-10-15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付强,男,汉族,1983年10月出生,东海县黄川镇人,大专文化, 200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11月参加工作,1999年11月至2013年10月任黄川镇建管所办事员;2013年9月至2017年8月任黄川镇建管所副所长;2017年8月至2019年7月任黄川镇建管所党支部书记(主持建管所工作);2019年7月至今任黄川镇建管所党支部书记、所长。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经查,付强身为中共党员干部,在组织对其审查过程中,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政治纪律;在担任黄川镇建管所办事员、副所长(主持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套取、截留危房改造资金,涉嫌贪污犯罪;付强在履职过程中,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贿赂,涉嫌受贿犯罪。付强在组织审查调查期间不认罪、不悔罪,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及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2020年1月15日研究,决定给予付强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