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两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关于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科长臧传生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问题。2022年5月8日晚,臧传生在某烟酒商行餐厅,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房地产项目负责人宴请,费用由该项目负责人支付,共计2209元。2022年12月,臧传生受到警告处分。
关于石湖林场党支部书记、场长王长征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并从事盈利性活动问题。王长征担任石湖林场党支部书记、场长期间,该场于2016年5月分别与其本人经营的东海县牛山长征苗木经营部、连云港市锦山绣水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苗木购销合同》,约定购买乌桕、红叶石楠等苗木共计51万余元。另外,王长征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王长征受到记大过处分。
上述通报的两起案例中,有的在服务企业发展中,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有的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这些问题本质上都是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破坏正常市场秩序,与当前我县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严重背离。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优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优化营商环境的问题,开展以案促改、建章立制,不断推进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开展嵌入监督、跟进监督,持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干扰、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