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切实强化服务意识,全力营造优质营商生态。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责任感、紧迫感不强,在服务发展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加重企业负担,破坏营商环境。为进一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严明纪律规矩,现通报以下2起典型案例:
1.赣榆区农业执法大队违规向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户收取费用问题。2018年3月至2020年11月,在无收费依据的情况下,赣榆区农业执法大队以“培训费、颁发荣誉奖牌、限制农药经营保证金”等名义向全区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户共计收费63.045万元。2021年9月,时任赣榆区农业执法大队队长徐建富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报账员钱文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规划科负责人王锐乱作为问题。2021年11月,王锐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超范围要求企业提供不应当提供且无法提供的申报材料,增加企业负担,破坏营商环境。2021年12月,王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同时纳入损害营商环境污点人员名单并调离工作岗位,副局长纪甜甜受到谈话提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