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召开第二轮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督查工作部署会
1月17日下午,东海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十二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督查工作部署会,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晓君出席。
会议指出,2018年以来,县委巡察机构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已扎实开展了5轮巡察监督工作,共涉及90家被巡察单位,并且对前4轮18家被巡察单位进行了量化评估工作。巡察机构一定要继续高度重视督查工作,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切实做好巡察成果运用。一年以来,县相关单位和部门根据巡察反馈意见针对性地开展了各项集中整治工作,如非法采砂洗砂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残疾人复评专项工作等,巡察工作成果显著。下一步,还将针对县委第八、九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继续在全县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改进工作。
会议要求,巡察整改成效督查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要从三个方面加强对巡察整改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序推进。一要强化业务准备,二要细化工作流程,三要加强督查队伍建设。各督察小组不仅要坐办公室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还要深入巡察反馈意见中涉及到的具体部门或现场,实地查看整改工作成效。工作中要有侧重、有预案。根据工作需要,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可采取突击性检查方式来了解真实情况,推动整改督查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督查中要下大力气紧抓正反典型,以此加强党的建设,加强两个责任落实。在督查中要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看被督查单位,是否实实在在落实整改,是否存在“虚假装样子”整改问题。经过巡察整改后,在单位面貌上有所提升,干部队伍建设上有所加强等取得实实在在整改成效的,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也是督查成果的体现。督查是在巡察的基础上,巡察工作是发现问题,是能力与水平的体现,督查是推动问题,解决问题,责任更大,要求更高。在县委的领导下,我们要将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结合起来,为2018年全面巡察督查工作画上一个良好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