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十二届县委2017年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决策部署,总结我县首轮巡察工作,对第二轮巡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赵广东出席会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被巡察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县委巡察机构全体人员,各乡镇(场、街道)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县纪委及各派驻纪检组全体人员,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对各巡察组组长进行授权,宣读各组人员名单和任务分工。会议指出,巡察是政治巡察,巡察组要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和县委《实施办法》,坚定不移开展政治巡察,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等,深入了解情况,着力发现腐败、纪律、作风和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政治“显微镜”、“探照灯”的作用。
会议要求,本轮巡察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结合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持续加大力度、保持强度,推进重点工作和反馈问题整改,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强化党的领导监督,强化党的建设监督,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监督,强化省委巡视组反馈情况监督,严格巡察要求,不断提升巡察工作水平。明确巡察工作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巡察队伍,形成巡察工作合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巡察工作,努力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为建设幸福东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