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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05-20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省委第三巡视组部署和安排,东海县深入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件,现将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东海县燃气管理中心原副主任董现春违规收受企业负责人礼金问题。董现春任东海县燃气管理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期间,20219月,借其妻许某某的奶奶葬礼之机,收受11名燃气公司管理人员礼金共计11000元。20235月,董现春受到记过处分。

原东海县林牧业局党委委员任同苏、畜牧科科长陈泽光违规收费问题。任同苏在任原东海县林牧业局党委委员期间,安排时任畜牧科科长陈泽光以年会会费项目履约金名义,违规向18家生猪养殖场(合作社)收取费用,共计33万元。20235月,任同苏、陈泽光受到警告处分。

原东海县思源水务工程有限公司副经理霍如景违规借用其他公司资质参与招投标问题。东海县思源水务工程有限公司(后更名为连云港市新禹水务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于2018年、2019年借用江苏某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公司资质参加工程招投标,约定中标后由思源水务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工程施工,中标公司按比例收取管理费用,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破坏了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20235月,霍如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通报的三起案例,反映出我县少数党员干部仍然存在服务意识不强、政商边界模糊、纪法观念淡薄问题,这些问题背离了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损害了营商环境。

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进一步强化纪法观念,守好政商关系底线。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优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举措推进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扑下身子大力解决企业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把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紧盯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充分利用晶诚营商执法打卡平台、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线索征集平台等方式,进行常态化监督,对干扰、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