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监管机制现场会会议精神,6月9日,东海县召开完善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监管机制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宝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县长章荣刚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
自2018年村级财务乡镇代理、村级收支非现金结算、农村产权集中交易、涉农信息阳光监管、“一委三会”民主治理等涉农事项五项监管机制运行以来,全县农村基层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财务管理逐步规范,资产资源阳光交易,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但对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我县农村基层治理力度还需加大,监督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优化。
会议要求
完善小微权力运行监管机制,是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要把完善小微权力运行监管机制上升到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高度,聚焦“国之大者”,善做“分内小事”,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会议要求
各乡镇、村居集体资产资源是发展集体经济的根本,也是规范小微权力使用的主阵地。要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持续整治违规侵占集体资产资源行为,对全县村组集体资产资源,道路、河塘等公共空间做到应清必清、应管必管、应进必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可视化监管系统建设;用好全市农村基层阳光监管平台,充分发挥东海县阳光监管平台作用,将各类项目资金运营全流程向社会公开,实现项目资金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强对“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整合监督力量,优化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着力管住关键人、管在关键处,推进农村基层治理提档升级。
会议强调
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根据《关于完善小微权力运行监管机制推动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强化协同配合、联动发力。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场、街道)要摸清辖区实际情况,建立定期督办工作机制;县纪委监委要全过程跟进监督,严肃追责问责,通报曝光。各职能部门、各乡镇(场、街道)要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扛起“一岗双责”,管住守牢“责任田”。
参加此次会议的还有: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农经站负责人;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县纪委监委各派出监察办公室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