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上午,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宝波在县财政局召开安峰山矿山生态修复监督执纪工作会议。县纪委监委、安峰镇、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李宝波认真听取了安峰山矿山生态修复监督执纪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实地走访了专班集中办公地点,亲切询问专班人员的各项需求,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李宝波要求
一要明确为什么。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安峰山生态修复工作紧迫感和使命感。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环保大会上要求,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县委主要领导在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上也强调要实施安峰山“山-水-城”区域型生态治理的要求。对此,我们要把安峰山生态修复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认真对待,全力以赴,做好推进。
二要明确怎么抓。行动上要精准有力,坚决确保修复工作有力有效。要根据工作实际,紧盯关键环节,关注重点细节,进一步优化完善生态修复监督执纪工作方案。要参考借鉴石梁河库区生态修复成功案例,深入研究工作切入点,精准发力,确保各项复杂疑难事项得到有效解决。要及时做好沟通对接,各部门之间不能出现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现象,确保整改能够尽快取得明显成效。
三要明确抓什么。组织上要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安峰镇党委、政府要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把安峰山生态修复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相关工作及时推进到位。自然资源部门要立足国土执法职责,做好政策执行、业务指导,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认真做好涉及政策法规、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依规依法推进。公检法机关要协同办案,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矿山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尤其是对胆大妄为、顶风作案的要从严从重惩处,形成强力震慑。执纪专班人员要驻点办公,防止“开工”就是“收工”的现象发生。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重点检查管理监督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逐级压实责任链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安峰山生态修复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