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上午,东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十三届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情况汇报。
根据市委专项巡察工作部署,十三届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于2021年12月14日至2022年1月21日共组建5个专项巡察组,以一托二形式对县人民法院、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海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和县市场监管局等10个单位党组织进行联动巡察。
会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并分别对巡察报告进行了点评。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巡察办有关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