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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召开书记专题会听取第十七轮巡察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1-02-06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2月6日下午,县委书记宋波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十二届县委第十七轮巡察情况和巡察整改量化评估督查情况汇报,并研究部署2021年度巡察工作。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其兵,县委副书记尤永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晓君,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统战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董旭出席会议。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等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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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8日至2021年1月8日,县委5个巡察组分别对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等4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第八至十三轮被巡察党组织开展量化评估和阶段性督查。宋波对巡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本轮巡察监督发现问题有深度、推动整改有力度、落实监督有强度,充分体现了县委通过巡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加快发展的主旨,“利剑”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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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当前县委中心工作,就如何抓好巡察监督推动县委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宋波要求:

一要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巡察组要严肃认真反馈,形成问题清单,把责任压给被巡察党组织特别是书记,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坚决防止层层推卸责任,防止新官不理旧账,用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效果体现“两个维护”。

二要重视巡察“回头看”工作。为进一步了解掌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巩固扩大县委巡察监督成效,县委巡察办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查漏洞、抓“反弹”、补短板,督促全县党员干部履职尽责。

三要着力提升巡察整体质效。县委巡察办要及时通报量化评估与阶段性督查情况,优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程序,帮助被巡察单位精准整改问题,确保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同时在巡察中要注重将监督管理干部和考察识别干部相结合,激励干部在凝心聚力再创业、齐心协力抓落实中勇担当善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