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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21-04-30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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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端午将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释放警示震慑效应,现将近期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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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朱毅宗违规收受烟酒等问题。2015年至2018年,朱毅宗任黄川镇水务站站长期间,先后三次收受管理对象陈某烟酒,共计折合人民币2700元;2015年春节,朱毅宗收受管理对象吕某某烟酒,共计折合人民币900元;2015年春节、2016年春节,先后两次收受孙某烟酒,共计折合人民币1800元。2021年4月,朱毅宗受到警告处分。

东海县城建档案馆原副馆长张秀娟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8月,张秀娟、孟宪成借去新疆乌鲁木齐出差进行档案备份之机,先后到阿尔泰游览葡萄沟、火焰山,并前往敦煌莫高窟、兰州游玩。2021年3月,张秀娟受到免职处理,孟宪成受到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纪律规矩放松要求,心存侥幸。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戒,时刻紧绷作风建设之弦。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引导党员干部锤炼党性,争做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忠实传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突出问题,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不敢”氛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转作风、治歪风、树新风,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