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文章刊登于《党的生活》2025年第9期反腐倡廉版
驻村干部不可“驻而不为”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大批驻村干部奔赴基层,他们如同星星之火,点燃了乡村发展的希望之光。然而,在这支队伍中,也存在个别干部抱着“镀金”心态,将驻村当作 “走过场”,背离了驻村工作的初衷。那么,驻村干部究竟当何为?答案便是以实干践初心,以为民显担当。
驻村干部本应设身处地站在群众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做到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解民之所忧。然而,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本该“助村”的驻村干部却做一些“蛀村”的事儿。有的驻村干部把驻村目的抛诸脑后,不扶贫先“扶亲”,不想着如何为群众谋福祉,而是一心想着为亲友“走后门”,以权谋私占公家便宜;有的驻村干部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对村情民意不理不睬,上推下卸“泥鳅”作风,对群众呼声充耳不闻;有的驻村干部混日子不作为,明知有些工作不符规定,有错不纠“随波逐流”,不仅不干事,还耽误事,漠视损害群众利益。
驻村干部作为连接党和政府与乡村群众的重要纽带,其履职成效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生根。驻村干部应衷心向党,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准确无误地传递到乡村的每一个角落,让群众知晓政策、受益于政策,凝聚起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做村情民意的“洞察者”,多与村民拉家常,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做廉洁自律的“示范者”,增强自律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以良好的作风赢得群众的信任和尊重。
随着驻村工作的深入推进,加强对驻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已成为亟待重视的课题。唯有织密监督网络、健全管理机制,才能防止 “驻而不帮”“驻而不为” 等现象,确保驻村干部真正沉下身子、干出实绩。要选优配强“生力军”。选派政治素养好、熟悉党关于乡村振兴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的同志进队入村,做到真正“下得去、待得住、真实干”。要定期组织开展教育培训。依托县委党校、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等载体,组织驻村干部定期开展培训,抓好思想、作风和纪律教育,提升业务能力。要严格考核和管理。完善驻村干部的岗位定责、选拔培训、督查通报、激励奖惩等日常管理机制,把群众满意度纳入驻村干部考核指标。同时要建立激励机制,抓好导向,激励驻村干部以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兢兢业业,求真务实,努力工作。
此外,要完善“日常监督+专项督查”机制,上级部门应定期深入乡村一线,通过与村干部座谈、向群众走访、查工作台账等方式,全面掌握驻村干部在岗履职情况,避免 “电话督查”“报表监督” 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时,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等平台,让群众成为监督 “主力军”,确保驻村干部的一言一行都在阳光下运行。对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混日子”、群众不满意或造成不良影响的驻村干部,及时采取谈话提醒、通报批评等措施,持续释放严格执纪、严纠严惩强烈信号。(东海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