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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三个体系,压实巡察整改“坐标系”

发布时间:2019-02-02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东海县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以创新思维为统领,探索打造巡察整改运行模式,即通过构建责任落实、流程监管、量化评估三个体系不断提高巡察整改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压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构建责任落实体系。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的意见》,综合施策,层层夯实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意见明确要求在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的同时,做到“四抄告”:即,书面抄告县分管领导、有关主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以及组织部门,确保巡察整改不走样。每轮巡察反馈后,责成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结合反馈问题清单,形成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成效清单,严格照单整改、对账销号、未巡先改。

构建流程监管体系。下发《关于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通过制定巡察整改“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以流程管控确保整改质量。将巡察整改细分为集中整改、持续整改、整改总结三个阶段,明确每个阶段的时间节点。同时明确反馈问题整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时限,要求一般在半年内办结,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构建量化评估体系。出台《东海县委巡察整改量化评估暂行办法(试行)》,按照可量化、易操作的标准,项目化制定巡察整改评估办法,围绕责任落实、任务落实、组织落实、满意度测评、督查组测评、创新工作等6个方面,将整改要求分解细化为20个具体指标量化评分。同时引入社会评价,从而形成从被整改对象、巡察组、社会等三个维度,对巡察整改效果进行全方位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