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7月4日至9月28日对县市场监管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3年11月10日进行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局党委将本次巡察指出的4个方面23大类问题,细化分解为4个方面77个问题,研究制定77项整改任务。
一是履行主体责任,扛牢整改责任。党委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具体抓、抓到底。突出以上率下,立足真抓实改,确保责任落实。
二是强力推动整改,层层安排部署。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逐条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逐项对账销号,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三是聚焦问题清单,全面整改落实。建立巡察整改情况周报告制度,建立整改台账,做到整改一个、巩固一个、提升一个。
从2023年11月10日起到2024年2月9日,三个月全力推进巡察反馈问题取得明显成效,1年内整改落实到位。并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防控一体的长效机制,做到长期坚持。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制订年度学习计划,根据计划分月安排具体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巡察整改以来,局党委会均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二)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领域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领域重要讲话精神,2023年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集中研讨6次。
(三)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度不够,检查考核不足”问题的整改
2023年,机关各支部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22次,此项学习被纳入“三会一课”重要内容;2024年1月9日,局党委召开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同时,党建办收集各支部白皮本等党建考核台账资料并根据支部考核细则打分,经综合评议,机关第一支部、第二支部为2023年度优秀党支部。
(四)关于“县考核结果位次呈现下降趋势”问题的整改
认真研究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指标,对标对表做好考核工作,完善工作台账。采取各种措施增加当年发明专利授权量,力争已有发明专利不失效,确保全县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不断增长。截止2023年12月底,全年新增有效发明专利182件,全县有效专利发明拥有量达到733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7件。
(五)关于“对标找差主动性不高”问题的整改
1.2022年消费品质量合格率,我县排在全市第六。2023年我局积极和市局对接,查摆问题。就消费品评价性抽检及产品监督管理方面,完成县级抽检计划的制定,已完成监督抽检265批次,目前排名全市第一。强化不合格产品后处置工作。我局市级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置工作由执法大队负责,县级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后处置工作由各分局处理,坚决执行100%立案处理,100%溯源管理。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处安排的其他工作的执行力,从而获得感情分。目前产品质量监管处最重要的工作为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系统的注册使用情况,我局在全省率先完成此项注册工作:录入许可企业20家,认证产品生产企业11家,录入率均达100%;录入灶管阀销售单位168家,录入率达100%,受到省市局条线领导的高度肯定。省级以上评价性抽检,39批次均未反馈检验结果不合格。我局积极做好了上级抽检的陪同配合工作,抽检机构对我局的配合比较满意。
2.做好培育申报工作。深入园区及企业调研,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做好培育工作,重点做好拟申请上市企业、高新企业及规上企业等的专利工作,协助企业申请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发明专利,提高企业发明专利的授权量,提高转化率助力企业快速发展。
3.做好专业服务工作。引进高水平的专利代理机构上门服务,鼓励引导开发区、高新区及各乡镇聘请高水平的专利代理机构为本地企业服务,提供智力支撑。积极与工信、科技、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协调,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六)关于“求稳怕错思想顾虑较为普遍”问题的整改
1.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赵局长给全体同志上了“感悟思想伟力凝聚奋进力量推动东海县市场监管事业新发展”的党课。
2.全系统召开行风建设推进大会,分管县领导参会并做重要指示,赵局长部署全系统行风建设工作,部分分局、大队、科室、中心做表态发言。
3.进行干部调整,提拔15名优秀同志到关键岗位,树立有为才能有位的用人导向,激发干部职工争先创优积极性。
(七)关于“部分创卫创文工作进度缓慢”问题的整改
1.加强活禽宰杀管理。进行硬件改造。已对净菜市场三家杀鸡店进行两隔离改造,对市场的屋顶、墙面地面瓷砖进行改造,确保硬件设施无破损。督促卫生打扫。已对三家杀鸡店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商户自己平时注意卫生打扫、保持干净整洁。加大检查力度,结合创文检查等工作,加大对三家杀鸡店检查力度,对卫生不达标的采用闭店打扫,合格后方可经营的措施进行管理。
2.加强校园周边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已周边的文具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告知经营户禁止销售三无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产品等相关产品。加大检查力度。已对校园周边的文具店进行两轮以上检查,经现场检查,未发现再有销售盲盒等产品的情况存在。进行举一反三。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周边的文具店展开全面排查,确保没有巡视反馈问题的继续存在。形成常态管理。确保一个季度对校园周边文具店进行一次检查的固定检查频次,同时结合创文创卫等专项、阶段性工作,加强对校园周边文具店的管理,形成常态化的管理制度。
(八)关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针对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风险研判,制定《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机制》,利用“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坚守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全面推行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推动各分局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整合风险分级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全面落实食品经营主体风险分级相关制度,食品经营者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实施率达到100%。
(九)关于“食品安全问题发现率不达标”问题的整改
按要求制定计划,实行两年全覆盖检查,指导分局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深挖细查,规范检查记录,实地核查停业主体。2023年已完成全年任务。及时协调检测中心及外聘机构进一步细化任务,列出时间表,保证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抽检品种研究,提高问题发现率。下一步,要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加强协调相关单位、科室按照考核要求,强化与上级考核部门联系,及时推进考核工作。
(十)关于“食品检查及问题处置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减少食品生产企业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
2.协助相关部门完成问题处置,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3.每年对全县所有食品生产监管主体实施全覆盖检查,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如炒货、大米、桶装水、酒类、肉制品等。
(十一)关于“食品年度和阶段抽检计划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2023年已完成全年任务。协调检测中心及外聘机构在今后抽检工作中,加大抽检力度,按照抽检计划,细化任务,列出时间表,明确每月、每季度抽检批次,保证按时完成全年抽检任务。
(十二)关于“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问题的
整改
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联合县教育、公安、卫健等部门,突出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重点风险隐患按时完成整治。坚持“教育疏导为主,查处打击并重”的方针,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规范经营主体资格,从源头上根治无证经营,把好食品市场准入关。加大对证照、经营场所等内容进行逐项规范,对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从业者,有违法行为的从严查处。
(十三)关于“药品(化妆品)检查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我县药品检查范围和频次符合国家局和省局三年全覆盖的检查任务要求,三年的检查频次达到120%以上,检查范围涵盖了经营和使用环节。正因为有较高的检查频次和较全面的检查范围,才有了如此多的过期药品等违法案件的查处。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内容,主要争对的是卫健委作为主管部门的美容机构,我局对这个检察建议也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会议,专题部署了我局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化妆品质量的专项检查行动。继续加大检查力度,使每年药品检查频次不低于50%,对存在不法行为的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形成威慑,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十四)关于“知识产权机构建设不及时,部分知识产权产出落后”问题的整改
正在向县分管领导请示,将知识产权监管科与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合署办公,待人员配备到位,即可正常开展工作。充分利用多个时点、采用多种方式加大知识产权工作宣传力度。采取提升服务、加大资金支持等多项措施,增加有效发明专利授权总量。截止2023年12月底,全县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为733件。突出重点,助推重点区域(水晶城、高新区、开发区等)、重点行业(硅材料等)开展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工作。
(十五)关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未及时修订”问题的整改
已按照要求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及修订,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完善。修订并发文《关于印发<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修订2023)的通知》(东市监〔2023〕88号)。
(十六)关于“工作重心还是传统实体产业、行业经济监督,在新兴经济领域监管上用劲不足,距离统筹监管线上和线下、产品和服务、传统经济和新兴业态等各类对象要求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开展成品油抽检12批次,灶管阀抽检10批次。配合市局对热轧钢筋抽检6批次。
2.明确广告工作监管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用好全国互联广告监测平台以及移动端互联监测平台,不定期公布违法广告典型案件等,全面加强对互联网广告的监管。
3.加强技术监管系统建设。结合我县经济发展实际,研究新兴业态广告发展趋势,搭建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直播间在线监管平台,对抖音、快手、淘宝、拼多多平台直播间进行在线监管。
4.以依法依规、包容审慎的态度对待各类广告主体与广告形式,鼓励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自律,营造良好的广告经营环境,促进广告业态朝着自律、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方向不断迈进。研究新兴业态广告发展趋势,向上级部门及周边县区网络市场监管先进地区多学习新兴业态广告的监管方式。
5.在网络交易监管方面,通过对水晶市场网络交易情况及投诉举报情况进行分析,分析发现网络交易消费纠纷主要涉及水晶珠宝、工艺品、饰品类等商品,集中在货不对板、直播过程中存在夸大宣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问题。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网络经营者合规经营。
6.对水晶电商“综合查一次”开展现场检查,针对水晶电商企业的证照登记是否与实际相符、网络交易广告违法宣传监测等16个检查事项进行全面摸排。召开东海县水晶电商座谈会,听取水晶电商经营主体及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方等企业负责人就企业当前面临的困难问题座谈交流,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充分了解企业困难和诉求。
7.集中整治水晶珠宝突出问题,2023年11月9日,县政府下发了由市场局牵头起草的《关于印发东海县水晶珠宝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发[2023]90号),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网络执法工作组。计划在第一阶段从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促进产品质量提升、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几个方面开展工作,并在一定时间内取得工作实效。
8.开展鉴定机构整治工作。一方面加强获证水晶珠宝鉴定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强化机构规范运营。另一方面与公安机关加强配合,严厉打击伪造、假冒鉴定证书现象,一经查处从严从重处罚,涉及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十七)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措施不力”问题的整改
1.2023年下半年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2023年底党委组织机关5个支部开展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离退休支部参加老干部述职评议考核。
3.制定党委领导、机关党委负责、基层党支部落实机关党建“三级责任清单”。
4.制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细则,2023年底根据细则考核各支部,并评出等次。
5.严格按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开展工作,并于2024年2月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县委报告。
(十八)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1.制定下发了2024年度党风廉政责任清单;签订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述职述廉报告》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对季余山、黄永江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及时进行通报、深入进行剖析、开展广泛的警示教育。
(十九)关于“未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问题的整改
1.凡是涉及人事、项目、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时,召开局党委会进行集体研究;
2.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班子成员针对事项逐一发表意见;
3.主要领导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召开会议并记录,强化“一把手”责任监督。
(二十)关于“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策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规范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策程序,党委会议前各分局、各科室提交重大资金拟安排方案,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十一)关于“部分收费项目未经集体研究”问题的整改
整改中,将收费项目说明经过局班子会研究通过后再实施。
(二十二)关于“重点工作任务依赖上级部署”问题的整改
1.开展专项行动。开展猪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下发《东海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猪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自2024年1月至6月在全县部署开展猪肉销售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进一步严格把好猪肉市场准入关,严格猪肉“两章两证”检验检疫上市制度,严厉查处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猪肉行为。
2.结合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检查配合进行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抽检工作。
3.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结合市局下达的工作通知,除特种设备年度检查计划外,2023年度还开展了电梯、起重机械、叉车等各类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2023年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11家(其中属于全年监督检查计划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40家),占全年计划的100%,排查隐患423条,下达指令书151份,立案查处35起,经济处罚41.5万元。
4.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我局开展了移动式压力容器专项整治行动,对石英类生产企业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石英相关企业104家,检查移动式压力容器75台,氢气瓶组138架,除移动式压力容器以外特种设备95台,发现隐患49条,下达指令书24个,立案3起。检查运输公司9家,移动式压力容器88台,除移动式压力容器以外特种设备2台,检查隐患1条。
5.以乡镇、城乡接合部、个体诊所等为重点区域,以零售药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挂证”等为重点问题,以购进渠道以及冷链药品储存、运输及使用等为重点环节,实现对我县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日常监管全覆盖,把药品监管的触角延伸到全县的每一个角落,确保人民用药安全。
(二十三)关于“部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亟待提高”问题
的整改
1.安排相关监管科室拿出监管人员培养计划,加强监管人员培训,提升监管人员业务水平。
2.组织执法人员踊跃参与第四届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法律知识竞赛。
3.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1期。
4.依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学院教学平台,组织全系统工作人员参加网络培训,提升专业监管水平。
(二十四)关于“窗口部门工作纪律松弛”问题的整改
1.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到作风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
2.组织各窗口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自查各窗口存在的问题。
3.开展突击检查,检查人员服务缺位、服务态度不优、服务质量不佳、服务效能不高、服务行为不廉等问题。
(二十五)关于“值班值守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接到投诉举报及时交办。每天对局机关值班情况进行督查。
(二十六)关于“公车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规范全局公车使用范围、使用程序,修订完善公车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加强公车的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确保公务用车的“平台化、标识化、信息化”。
3.加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定期对分局、大队、中心公车的使用、封存、维修、加油等加强管理,严禁分局人员搭乘公车上下班情况。
(二十七)关于“部分工作人员对首问负责、一次告知等落实不到位,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不强”问题的整改
1.结合办事群众意见,认真核查各窗口对首问负责、一次告知等要求落实是否存在问题。
2.召开会议,强调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等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进行培训和强调,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把落实首问负责等制度作为一项基本职业操守和工作习惯。
3.日常工作中加强对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切实让首问负责、一次告知等制度成为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和工作习惯,提升办事群众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二十八)关于“处理投诉举报处置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根据服务对象反映天一居小区电梯问题,我局执法人员联系电梯维保公司、连云港市特检院检验人员到被诉方处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对小区物业下达监察指令书,要求拆除梯控装置,待办理告知以后方可安装;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立即安排维保公司进行维修。并联系连云港市特检院电梯检验人员对该小区进行复查,经现场检查:上述电梯梯控已经拆除,经检验人员检验,上述电梯已维修合格。同时我局结合连云港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在职责范围内邀请市局专家进行安全检查,督促物业及时申报电梯年检,解决民生问题。
(二十九)关于“多项工作群众不满意率保持高位”问题的整改
1.强化投诉举报处置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
2.分类画像突出维权差异。设计投诉举报处理记录表,共设置职业投诉人、普通消费者、薅羊毛、经营者等4个类型。对职业投诉人赔偿要求不予支持,归纳总结一套回复“话术”。支持消费者合理要求,主动调解。对薅羊毛的不支持不鼓励。对经营者投诉,不是消费者不予受理。
(三十)关于“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下属分局的银行基本户已全部撤销。
(三十一)关于“违规出借公款”问题的整改
相关款项已全部归还到位
(三十二)关于“违规列支相关费用”问题的整改
1.此款项为东海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市场与物流防控组的,该机构办公室设在我局,因此,该款项是此机构内部成员使用,石榴街道属于成员单位。
2.对于检测中心和市场局资金互用的问题,我局将认真整改,严格落实财经纪律,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十三)关于“部分应集中采购项目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违反政府采购制度的一律不支付资金。
(三十四)关于“记账凭证附件不全”问题的整改
对无合同、无明细表附件的报销单据一律不予支付资金。
(三十五)关于“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目标考核奖”问题的整改
2019年,我局目标考核二等奖,标准为26000/人,在职职工266人,共发放目标奖5217578元,人均19614.95元。2020年,我局目标考核二等奖,标准为27040/人,在职职工267人,共发放目标奖5636239元,人均21109.51元。盐业公司协助盐务执法人员顾攀、陈廷军2020、2021年度在原单位未领取目标考核奖。下一步,我将严格按照县有关要求发放目标考核奖。
(三十六)关于“无依据发放窗口、执勤补贴”问题的整改
依据东海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关于中心窗口人员岗位特殊津贴继续由原单位发放的通知》(东行审[2012]5号)文发放。2022年之后补贴已停止发放。执法大队人员夜间值班补贴发放现已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十七)关于“超范围发放岗位津贴”问题的整改。
已停止发放,超范围发放部分已退还局财政。
(三十八)关于“自定标准发放营养费”问题的整改
原国家技术监督局(技监局人发【1996】214号)文规定,对计量检测中从事:血压计、X光机、B超、心电图、多参数监护仪等有毒有害物质检测的工作人员,每月可以领取35元—45元的营养补助。
随着经济的发展,工资水平的提升,各级检测单位都不同程度的提高了从事该类检测的工作人员的营养补助。我局参考了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本市其他县的发放标准,经局相关领导研究决定,对从事该类检测的工作人员的营养补助,按实际检测工作量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血压计:每台补助1元;X光机、B超、心电图、多参数监护仪:每台补助5元。
2018年至2021年从事有毒有害医疗计量器具检测的同志为:魏伟、侍冬阳、陈明、张世明、陶京红,其每人每年比原标准多领取几百元。其他没有从事该项检测的工作人员,没有领取该项补贴。
现在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检测的工作人员的营养补助发放按照原国家技术监督局(技监局人发【1996】214号)文规定执行。
(三十九)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1.已统一启用资产云系统,实现数出一源,为预算编制、会计核算、政府财务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提供基础信息支撑。折旧模块只显示折旧年限未满的资产,所有资产明细均在资产卡片中体现。每月账务计提折旧仅体现需折旧的资产。
2.根据固定资产实际情况重新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安排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及台账记录与归档,并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3.建立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并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核算。
(四十)关于“部分存量资产闲置或被无偿占用”问题的整改
1.加强存量资产的盘活与管理,已盘活闲置资产。
2.加强存量资产的动态管理,符合对外招租要求的,严格执行公开招租程序。
(四十一)关于“房屋租赁未履行审批程序”问题的整改
对外出租的所有房屋,按照规定向县国资部门报备审批并实行公开招租程序。
(四十二)关于“历史遗留问题依然没有解决”问题的整改
整改中。
2023年11月13日,我局向县政府报送《关于处理东海县副食品批发市场纠纷问题的请示》,根据纠纷的实际情况及目前面临的处理困境,提出解决意见。
(四十三)关于“固定资产长期未结转”问题的整改
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加强基建财务知识学习,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四十四)关于“国检中心检测过程无制约监督机制”问题的整改
1. 规范业务流程,重新制订业务室职责。
2.检测收费工作由专人负责。
3.成立监督小组,对收费实行监督。
(四十五)关于“免费检测券发放随意性大”问题的整改
税收只作参考,以企业实际需求为主,酌情发放优惠券。
(四十六)关于“罚没物品处置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 对《暂扣和罚没物资管理暂行办法》进行重新修订。对执法大队、各分局暂扣和罚没物资仓库进行规范,建立统一的暂扣、罚没物资管理仓库,对危化品、药品等物资进行统一管理。
2.对于基层分局的物资处置,由分局长、分局财务人员、执法人员、当地乡镇政府人员及派驻纪检人员共同监督,严格按照罚没物资处置规范进行处置工作。
(四十七)关于“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合理利用未形成规范化制度化”问题的整改
已指定并执行规范化制度样品管理程序。检测中心依据样品管理程序对抽检的样品制定了样品信息确认登记和领取表,对抽取、保管、检测之间的流转建立台账。同时,于2023年9月14日对备份未过期样品进行捐赠。
(四十八)关于“挪用专项资金”问题的整改
严格专项资金管理,杜绝挪用专项经费的情况发生。
(四十九)关于“专项经费滞留账上,没有使用”问题的整改
向财政争取用款额度,杜绝专项资金滞留账上。
(五十)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相关制度。
(五十一)关于“违规违纪问题频繁发生”问题的整改
1.制定印发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文件,制定下发2024年度党风廉政责任清单,签订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全系统召开行风建设推进大会,分管县领导做重要指示,赵局长部署全系统行风建设工作,部分分局、大队、科室、中心做表态发言。
3.2024年12月,党委书记、局长赵士强给全体中层干部集中廉政谈话,开展全系统工作人员季度廉政谈话。对季余山、黄永江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及时进行通报、深入进行剖析、开展广泛的警示教育。
(五十二)关于“编外人员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 局党委会研究2023年度编外人员考核工作。
2.2023年度编外人员考核同2023年度公务员考核、事业人员考核一并开展。
(五十三)关于“评先树优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1.向全系统各部门发布关于加强评先树优审核把关的工作提示函。
2.向季余山、黄永江所在科室单独提交加强评先树优审核把关的工作提示函。
3.就推荐李昱臻同志参评连云港市经济发展攻坚突破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类先进个人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就拟表彰2023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5人、优秀党员29人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就拟表彰2023年度先进个人36人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
(五十四)关于“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对于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必须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方可进行监管,对于案件办理,只需执法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即可进行案件处置工作。
2.由于分局具有监管、执法双重性,所以要求分局从事特种设备监管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而对于违法行为,取得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根据具有监管资质的科室进行移交违法线索后即可开展调查处置工作,无需另外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特种设备的监督、执法工作正常全部交由各分局进行管理。
3.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公开,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制定卷宗评查方案,通过每年举行卷宗评查对卷宗进行收集、分类,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进行整理、总结、公布,形成指导案例库,作为本系统今后一定时期对同类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参考,同时通过卷宗评查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通过类案指导来统一执法标准,促进行政处罚公平、公正、规范,提升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减少执法风险,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五十五)关于“依法行政意识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疑难问题研讨以及错案分析等活动,加强对复议诉讼新形势、新问题的研究,探索统一规范的应对方法,提升争议案件应对质效。发挥个案监督对行政行为的引导作用,重点针对错案举一反三,避免相似问题屡次发生,降低行政争议案件纠错风险,出台《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运行办法》。
(五十六)关于“局机关科室多头执法”问题的整改
加强与其他监管科室沟通,根据工作实际,联合相关科室进行检查。
(五十七)关于“制度建设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对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作进一步梳理,及时废止(宣布失效)修订相关文件。目前已对55件规范性文件废止,修订《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制度》。
(五十八)关于“执法队伍专业素质能力与市场监管需要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提高新进人员的能力要求,严把进人关。
2.系统内统筹更多人员到行政执法岗位,充实行政执法队伍力量。
3.对在岗执法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行政执法与行政执法实务培训,切实提高执法能力。
(五十九)关于“未能把机关党建纳入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问题的整改
党建办已制定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报局党委;局党委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已经局党委会研究后正式行文。
(六十)关于“餐饮外卖行业党委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已摸排外卖配送群体党员、流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记录在册。
2.2024年“暖心一条龙”骑手服务点拓展至24个。
3.出台东海县餐饮外卖骑手积分管理办法,充分激励外卖骑手爱岗奉献。
(六十一)关于“参加党支部活动不正常”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局党委委员参加党支部学习、活动均认真记录在册。
(六十二)关于“讲党课活动未形成常态”问题的整改
2023年,局党委委员均到所在支部讲授党课1次。2024年每年计划:党委书记、党委委员“七一”为全体党员干部上1次党课;各党委委员和各支部书记到各自支部至少上1次党课。
(六十三)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要求开好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与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将会议情况报送上级主管单位。
(六十四)关于“干部队伍统筹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1.加强选人用人统筹谋划工作,局主要领导与县委组织部充分沟通,加强选人用人统筹谋划,经过县委组织部同意,于2023年12月和2024年3月,分两批调整备案中层干部39人次,既进行了干部科学配置,也加强了干部队伍的稳定性。
2.加强后备干部储备,开展中层正副职后备干部民主推荐工作,分别推荐分局长后备人选5名,分局、科室副职后备人选10名,提高选人用人群众满意度。
(六十五)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撤回2022年7月、2023年2月两次组织部门未同意的干部调整,重新研究。
2.严格按照组织部门选人用人规定规范开展干部调整工作,严格履行事前通气、事中列席、事后备案的备案程序,严格对提拔的干部履行民主推荐、考察、公示的任用程序,经过县委组织部同意,于2023年12月和2024年3月,分两批调整备案中层干部39人次。
(六十六)关于“日常活动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安排专人负责手册的规范填写,对支委进行培训,提高其填写手册的能力和水平。
2.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手册填写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3.认真记录《基层党组织工作指导手册》,学习内容和人员明确详细,附有会议图片佐证。
(六十七)关于“党务工作力量薄弱”问题的整改
1.已配备三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
2.结合支委会换届、增补,选优配强党务干部。
3.开展党建业务知识培训。
(六十八)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缺位缺管”问题的整改
各支部支委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内容。及时规范完善党员档案材料。
(六十九)关于“工作部门人员配备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已配齐工会和妇联工作人员。
(七十)关于“消保委未按期换届”问题的整改
将消保委全委会改回消费者协会,2023年12月底完成换届。
(七十一)关于“中层副职没有配齐”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组织部备案干部选人用人规定调整干部,2023年12月提拔11名优秀干部到分局科室副职岗位上,逐步配齐中层副职。提拔周敏任食品经营安全监管科副科长、提拔徐苏洁任财务审计科副科长、提拔夏亦冰任投诉举报科副科长、提拔张文潇任标准计量科副科长、提拔刘艳平任知识产权科副科长、提拔孔祥安任白塔埠分局副局长、提拔叶倩倩任平明分局副局长、提拔郇兴建任青湖分局副局长、提拔石玉龙任城西分局副局长、提拔杨贵翔任桃林分局副局长、提拔李明任安峰分局副局长。调整孙静任法规科副科长。
(七十二)关于“部分监管领域缺乏专业技术人员”问题的整改
1.积极向组织人社部门争取政策,2024年专门招录机械工程类、能源动力类、食品工程类、药学类专业公务员和高层次事业技术人员。
2.着力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
3.实施专业队伍素质提升工程。科学制订培训计划,规范监管人员入职培训和在职教育,利用网络平台,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知识和执法实务培训。
(七十三)关于“机关行政岗位长期借用下属事业单位人员,造成混编混岗现象问题整改不彻底,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党费收缴不齐”问题的整改
整改中。
1.积极向组织人社部门争取政策,2024年度专门招录机械工程类、能源动力类、食品工程类、药学类专业公务员7名和高层次事业技术人员1名,顶替现有借用下属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逐步解决存在的混编混岗问题。
2.配齐配强离退休支委人员,安排专职党务人员3名,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等学习并做好图文记录,日常期间在微信群内发布学习内容,主题教育期间主动送学上门。带领离退休党员赴红色教育基地学习,做好思想上和生活上的关心关爱。党建办安排专人对接离退休党员,按时足额收取党费,增强离退休党员的党员荣誉感。
3.欠缴党费已收齐。
(七十四)关于“学习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精神不力,未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组织学习整改常态坚持不够”问题的整改
1.每月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
2.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坚持每月学习传达上级精神、研究安排优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
(七十五)关于“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缺少研究部署整改未坚持列入局长办公会等重要议题”问题的整改
深刻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清晰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市场监管局的重要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切实在便民、高效上下功夫,不折不扣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重点任务,创新工作举措,转化工作成果,不断提升服务企业和群众的能力水平。
(七十六)关于对“‘群众反映水晶珠宝玉石假冒伪劣、侵权违法、虚假宣传等问题不断'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1.开展“一亮二标”行动,即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亮照经营、销售产品有标识并做到明码标价。逐步解决当前水晶城无照经营、经营地址不符、无标识或明码标价等突出问题。
2.建立并完善投诉举报人和被投诉举报人数据库,增强守法意识,抵制恶意索赔行为,从根源上降低投诉举报数量,逐步提升我县水晶珠宝行业口碑。建立并完善逐水晶珠宝行业经营者数据库,做到监管执法有的放矢。以销售量为基础建立并完善重点监管对象数据库,实施分类监管和重点监管。
3.落实执法普法工作思维,采用谈话提醒、通知公告、检查引导、责令改正等方式,对经营者轻微违法行为或没有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等问题迅速予以整改。
4.落实县政府组织的水晶珠宝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按要求开展水晶珠宝集中整治,开展市场主体登记事项核查。
(七十七)关于“‘扫码入企、执法打卡’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专门召开会议,严格落实“扫码入企、执法打卡”制度,并与执法人员签订“扫码入企、执法打卡”承诺书,规范执法人员入企检查行为,降低行政检查频次,做到“无事不扰”,助力企业凝心聚力搞生产、一心一意谋发展。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全力抓好巡察整改成果转化,最大程度发挥巡察整改标本兼治的综合效应,转化为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强化整改落实。注重标本兼治,进一步剖析检视、深挖根源、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开展相关问题自查自纠;对已完成整改和已取得阶段性进展的整改事项做好跟踪评估和“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巩固拓展整改成效。建立健全完善选拔任用、防腐惩治、权力运行、监管执法衔接、资产清查管理等制度机制,并确保各项制度机制执行落实到位,切实织牢织密制度笼子,堵塞滋生问题漏洞,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完善台账资料,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可量化、可检查。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推进作风建设,营造市场监管部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212232;邮政信箱:东海县牛山街道富华西路9号,邮编222300;电子邮箱:bgs7212232@126.com。
中共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