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海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5-06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2023710日至97日对县民政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并于2023119进行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提出了1932个问题,县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县委第二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并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一)坚持政治导向,以高站位推动整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迅速召开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副市长、县委书记宋波同志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反复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县委巡察是对民政工作和民政干部的关心和厚爱,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对于我们加强民政系统党的建设,提升班子建设水平,进一步改进作风,推动民政工作追赶超越、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全体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提升政治站位,把县委巡察作为进一步改进和做好民政工作的动力,把巡察整改当作一次洗洗澡、治治病、优化政治生态的机会,切实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以强大力度抓好整改。局党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单华昌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长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成员赵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巡察整改的日常工作。党组及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及时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局党组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情况,制定了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存在的问题逐条逐项提出了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整改时限,落实了包抓领导和责任人,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单华昌同志带头主动认领了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民政管理等全局性问题,各位班子成员也按照分工开展自查、认领问题。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局整改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督查通报进展情况,全局上下形成了态度端正、行动有力的整改氛围。

(三)坚持问题导向,以硬举措落实整改。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在立行立改的同时,逐一建立长效机制。我局先后印发了《中共东海县民政局党组关于抓好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通知》《东海县民政局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修订完善了《东海县民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东海县局三会一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规范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党组织三会一课、考勤及请休假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程序和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篱笆,把民政各项工作始终置于制度监督之下,强化制度约束,规范权力运行。同时,各科室(单位)对照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梳理查找,在日常考勤、请销假管理、业务规范、窗口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整改和完善。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上级民政工作部署要求不够全面,谋划落实措施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修订和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利用学习强国、微信群网络学习和书本学习相结合等方式,不断丰富学习方式,加强对学习的督查检查;

2)进一步学习领会上级关于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政策要托底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相关工作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明确了贯彻落实的原则、任务、要求,通过党组书记、局长讲党课的方式统一思想、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二)关于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不够细致,监督管理有差距。对救助对象监管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民生保障的重要论述。

2)印发《关于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机制的通知》(东民发〔202327号),构建以县、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四级联动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形成以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人员为基础,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救助主动发现队伍,努力做到急难对象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

3)制定《关于开展全县城乡低保入户核查的工作方案》,分三组在全县开展入户核查城乡低保工作,各组按照抽查率不低于20%进行入户核查,对现有重点村社区进行走访摸底调查,见村见人填写完整的入户调查表,20242月底完成抽查;2024年以来凡是新增的城乡低保均做到抽查入户率不低于20%,在有新增户入村的同时查看在册老户了解家庭人口、经济情况有无变化,及时掌握动态信息,适时做到调整。

4)针对“2020年至2022年审计发现残疾人两项补贴有17人死亡后未及时停发,目前仍有21000多元没有追回等的问题。该笔资金涉及8个乡镇(街道)共17人,通过对17人发放信息核查,其中无问题1人,16人存在问题,截至20231130日,共计追回16人,追回资金21123.5元,涉及资金已全部追回上缴国库。下一步,利用金民系统监测预警功能,对死亡等预警信息及时督促乡镇核查处理,较好地兜准底,加大对精准发放质量要求并形成有效工作机制,确保精准发放率100%

(三)关于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不够细致,监督管理有差距。对困难群体救助不够及时;惠民政策宣传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制定政策文件。联合县公安局和民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东民发〔2023143号),联合县公安局和行政审批局下发《东海县尊老金申报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东民发〔2023114号),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尊老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东民发〔202397号);

2)加强督促排查。20231117日,召开全县民政助理会议,下发《关于开展全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残疾儿童精准排查和保障工作的通知》(东民发〔2023181号),同时完成109名儿童名册分解,并下发到各乡镇(街道、场),已全部入户进行政策宣传,202414日再次召开全县助理会议,进一步落实督促整改,截至20241月底,已有65名儿童完成困境儿童办理,2名儿童自愿放弃;

3)持续加强政策宣传,制作尊老金、困境儿童政策海报400份,已全部张贴在村部公示栏及人流量大的位置,名单内的1173名老年人尊老金补贴已按政策要求发放到位。

(四)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够实,保障力度不够高。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2023年结合重点工作建设26家乡村睦邻点和3家助餐点,并投入运营;

2)督促村居设施齐备的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正常开放;

3)审核居家上门服务问题工单并扣除相应资金;

4)加强居家上门服务考核,增加服务方互查和第三方评估,对评估后的问题工单扣发服务费;

52023524日,组织到外地学习居家上门服务等养老发展,后对我县的居家上门服务招标文件进行细化,提出了更高、更完善的要求,于20239月中旬完成居家上门服务招标工作。

(五)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够实,保障力度不够高。农村敬老院保障水平不高;社会化养老工作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1)结合省市相关要求正在完善《东海县关于组织开展支持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加强经济困难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补贴力度;

297日,召开全县民政助理座谈会,对10人养老机构能否进行整合,进行了深入探讨;

3202419日(双店)、119日(石榴、青湖、石梁河、李埝、山左口、桃林)、123日(房山)局领导带队到部分养老机构进行调研,对养老机构现状和下一步发展进行探讨和深入研究;

42023124日下发《关于种畜场敬老院落实市县联动巡查整改建议的通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多次实地对接存在的难点;

5)推进养老机构改制202311月,石榴敬老院和张湾敬老院已完成公建民营;

6)加强护理员培训,全年完成养老护理员轮训(培训)320人次,其中217人通过了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资格认定;

7)完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截至2023年底,全县达到2级及以上等级养老机构17家,占比70%,完成省乡村振兴考核目标任务

8)城东护理院,原计划准备以发政府债形式筹集资金4000万元,未通过发改委审批,存在资金缺口、容积率、土地审批等手续问题未完成。现已重新规划,打造县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六)关于殡葬改革推进缓慢,移风易俗未显成效。殡仪服务管理存在乱象”问题的整改

1)严格按照苏价费〔2006475号等省市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收费;殡仪馆实行六公开制度,对经物价审批的收费项目全方位、多渠道予以公示公开,依据与丧户签订的服务协议规范收费,切实保障丧户的自主选择权和消费知情权;严格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严禁诱导消费;

22023826日开始停止火化间入口处告别厅鲜花业务,进行殡仪馆火化间入口处与告别厅分隔改造,已于20231019日完成,并投入使用

3殡仪馆202310月已启动改建工程,改建后殡仪馆守灵间由5间新扩建至10间。目前已完成改建规划设计,预计2025年下半年建成投入使用。

4)关于对运尸车管理严重缺位,有的车主不仅超标准收取运费,还加价代收火化费等费用,加重丧户经济负担,引发矛盾纠纷。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引导员制度。每天安排专人负责丧属殡仪馆火化等事宜的办理,杜绝运尸车主参与(丧属自愿除外);二是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实行自愿选择原则,不干涉丧属的选择权;三是将各乡镇车费标准全部公示上墙,对所有乡镇司机要求挂牌上岗,公示物价、纪委监管电话。

(七)关于殡葬改革推进缓慢,移风易俗未显成效。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进不力;丧事大操大办现象禁而不止”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进不力问题。多次对接自然规划局,对已建公墓完善相关项目手续拿出专项资金规划,推动全县公益性公墓稳妥规范建设形成保障能力,让群众能够逝有所安。各乡镇已建公墓正在办理立项手续。

2)针对丧事大操大办现象禁而不止问题一是加大闹市街区执法力度。针对大操大办、低俗表演等情况联合城管、市场监管、文化部门开展有关整治活动,对城区严重扰民的丧事活动加强管理;二是严格属地管理。丧属办理丧事活动需要提前报备,并当场签订节俭办丧承诺书;三是加强殡葬服务市场监管执法。配合市场局执法两次,查处了无证经营5家,严禁无证经营行为,对违规提供文明倡议禁止的丧葬用品、用具的露头就打。

(八)关于服务社会组织不够主动,监督管理不够到位。社会组织年检率低;对社会组织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通过社会组织管理微信群、短信和电话告知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按照年检事项按时上报年检材料申请业务主管部门初检,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组织参与年检的知晓率和自觉性。截至1226日全县正常的社会组织是359家,参检的是294(其中正常参检276家,后补18家),年检率已达到82%,目前现有僵尸社会组织是20家,后期将对剩余僵尸社会组织进行清理。

2)针对县域社会组织开展专项监管检查少的问题,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查一次等手段,联合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共同督导,推动系列整治工作。

320238月份市召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按照省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执行,未出台市级方案,县民政局也依据省方案执行未出台县级方案。821日县召开全县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通过东海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公布全县非法社会组织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对公安局移交的以琳青年团契(桃林青年团契)和耶和华见证人两个非法社会组织开展调查,经核实按照民政部《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依法予以取缔,分别于2023927日和128日通过东海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九)关于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风险隐患仍然存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够到位,没有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方面的问题。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全员安全生产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上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2)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20231229日,组织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邀请消防大队4名专职人员,消防宣传车一台, 围绕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用气、用电以及突发火灾处置、疏散为主题授课,局机关全体和全县24家养老、4家机构责任人(安全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帮助与会人员熟练掌握会检查、会灭火、会逃生、会培训的消防安全四会、提升全员安全技能,会后进行了突发火灾疏散演练,模拟火灾现场,从火灾报告(报警)、先期处置、启动预案、后期救护等进行了全面演练,同时消防专家针对这次专项实战演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确保各岗位之间的协调合作,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全局各项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3)开展安全生产督察检查,采取四不两直对所有民政服务机构开展隐患排查检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采取闭环整改措施,确保不发生类似安全问题,2023125日到130日,组织了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分成5个检查组,分组对养老、救助、婚姻、殡葬等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燃气、建筑、食品等方面进行全覆盖检查,特别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重点督查,落实整改。本次检查共发现一般隐患48条,截至2月底已全部完成整改。自巡察组反馈问题以来,我局先后开展5次民政服务机构专项排查整治、迎接市局督查2次,多次不定时抽查,由局党组班子成员带队,分组对民政服务机构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确保闭环管理。

4)进一步加强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继续保持监管的高压态势。按照机构自查、乡镇民政办普查、县民政部门督查,掌握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情况,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清零,其余安全隐患可防可控。对前期发现安全隐患较多的机构和基础相对薄弱的小型民办养老院进行安全生产重点督查。建立与资源、住建、卫健、市场、消防等部门的联合监管执法机制。确保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5)针对殡仪馆消防沙不足的问题。一是已责令殡仪馆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按照方案时间落实整改,整改完成后民政局对其复查,同时要求做到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机构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做好自查自改工作,民政局将对机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采取四不两直进行抽查。二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在安全领域各方面,加强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从业人员等三类人员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管理规范等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及时更新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提升工作能力和应对安全事故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确保安全稳定。

(十) 关于为民服务意识有所弱化,解决矛盾和突出问题办法不多。服务群众意识不够强;营商环境还需改善”问题的整改

1)针对婚姻登记处涉群众信访的问题。202312月中旬开展一次全员礼仪培训班,增强员工的服务意识;二是细化业务流程,与员工间探讨便民措施,在公共场所内公开业务流程及所需手续;三是设置咨询窗口,做好业务解释工作。

2)针对局门卫人员问题。已于202311月完成物业服务管理招标,聘请专业保安入驻,负责门卫管理,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

3)针对行政审批窗口(社会组织成立)办理流程不够精简。一是社会组织成立依据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于1998年发布,经2016年修订施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于1998年发布施行,时隔二十多年未修订,江苏省民政厅为主动适应社会组织登记政策的变化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需求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制定《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指引(试行)》,内容规定社会组织成立,业务主管单位预审通过后,登记管理机关对拟设立社会组织的成立必要性进行充分论证,登记管理机关通过预审后,进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环节,业务主管单位结合登记管理机关的预审意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业务主管单位在审查意见中上传同意设立的批准文件,登记管理机关审核通过后,签发《关于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通知》《名称核准通知书》。1013日已通过内网向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转发《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明确审批流程,后期将严格按照《指引》进行审批登记。二是录制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办事指南,制定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流程图,放置办事窗口显眼位置,便于群众了解登记流程。三是强化部门联合执法,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查一次等工作,严格落实五个严禁,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检查。

(十一)关于为民服务意识有所弱化,解决矛盾和突出问题办法不多。信访矛盾化解不力”问题的整改

1)一是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二是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做到沟通及时、政策解释及时、安抚稳定及时。

2)关于社会救助方面: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对具有困难的信访案件,设立包案领导,责任到人,上下一体,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逐步变通解决,做好与群众的沟通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困难。二是依法办事。对于信访人合理诉求,会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及时解决,对于不合理诉求,告知其相关规定,做好政策的解释,做好稳定,尽量杜绝上访情况的发生。三是积极与乡镇对接。自从机构改革以后,社会救助的相关的补贴的审批权限均已下发到各乡镇。有的信访人在乡镇满足不了自己的诉求以后,便会信访。遇到此类情况,我局工作人员与乡镇工作人员积极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做好与信访人解释工作。

3)关于殡仪服务方面。一是加强职责,接受监督。可以增加事务公开栏,将服务流程等信息公开公示,方便家属办理相关事宜。殡仪馆目前各项服务的价格张贴在墙上,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收费。二是开展规范服务。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章,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按标准化程序操作。特别是殡葬车这方面,与殡葬车司机签订相关协议,防止再次出现多收费、乱收费现象,一经发现,取消殡葬车运输资格。三是优化窗口服务。改进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措施,在服务上语言要文明,注意语气,语调,在举止上要彬彬有礼。也可以印制《服务调查回访表》,对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态度进行回访调查,并根据反馈情况进行整改。

(十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责任制落实仍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意识形态风险防控仍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组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重要内容,结合民政实际研究有针对性贯彻落实措施。起草《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工作提示》,供局党组班子成员使用,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报告。

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不断增强斗争精神。全体党组成员带头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并对社会上的错误思潮和不当言论进行坚决抵制。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阵地管控。全面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及时发现处理网络舆情;强化宣传引导,落实信息审核,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明确每季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一次,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专题会研究,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落细。三是加强党员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不断丰富教育培训内容和方式,采取专家辅导、案例警示、现场教学等形式,全力抓好意识形态教育。

4)严格把好意识形态领域关口。强化日常巡查,加强对网站安全检测、漏洞检查、防攻击、防篡改等日常工作检查。同时,积极发布民政权威声音,不断探索信息化条件下有效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新途径,安排1名同志专门负责网站、微博、微信日常维护工作,每次发布信息前都必须逐级审核把关,强化网络舆情管控。

(十三)关于廉洁纪律执行不严,违规支出有关费用。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费;工会经费超标准支出”问题的整改

1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把支出审核关,并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工会经费使用相关规定,杜绝类似情况出现。

2规范工会经费和福利费管理,按照《江苏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上级文件精神,严格管理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十四)关于廉洁纪律执行不严,违规支出有关费用。违规支付保育费、生育津贴”问题的整改

保育费已于202312月底前清退到位,生育津贴涉及金额较大,一次缴清较为困难,经审批,从10月开始按月缴交,至20242月,已完成清退30000元,剩余部分将于20244月底全部清退到位。

(十五)关于廉洁纪律执行不严,违规支出有关费用。养老机构截留护理费”问题的整改

1202391日,下发《关于驼峰敬老院加强整改的通知》,2024121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驼峰敬老院整改的通知》,要求乡镇尽快核对账目,对存在违规使用资金尽快上交乡民政所。

2128日,驼峰乡纪委已对相关当事人进行处理,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十六)关于廉洁纪律执行不严,违规支出有关费用。为不符合享受条件人员发放补贴补助”问题的整改

1202311月,分别在当地民政办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与当事人见面,当面核实了解。对6名存在以上情况人员组织逐一核实,严格按照“1957年底参加工作,于196569日之前办理精减退职手续政策要求,2024130日,其他3名人员由民政办通知本人,对黄川镇3名人员函告乡镇停止以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名义上报发放生活补助,县级层面不再对6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生活补助。

2)对石榴街道王某某从2000年起一直以老复员军人身份领取优抚定补补助,其入伍时间为19553月,不符合军人优抚条例中19541031日之前入伍的规定问题的整改,鉴于该项工作业务属民政局原优抚科,该项职能已于2019年划入新组建的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档案资料皆一并带走。对相关巡察问题2023126已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对接,整改工作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十七)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账务处理不规范。部分固定资产未记账”问题的整改

1关于福彩中心202112月购买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627420元问题,202312月根据分发清单,给各固定资产接收单位和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对方根据送货单及资产交接明细在20243月底之前补记固定资产。

2)关于局本级201912月支付社区规划费17160元,发票名称是办公桌椅,未记入固定资产问题,已于202312月给对方移交清单明细,要求对方在20243月底之前补记固定资产。

(十八)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账务处理不规范。财务凭证不真实”问题的整改

12021年疫情期间,高铁等无法正常运行,职工自行开车前往培训地点,费用报销参照了高铁票据。局本级账20197月报销出差伙食补助所用发票付款方为其他单位已对职工进行财务报销制度学习,严禁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2)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把差旅费报销审核关;修订《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支出行为,完善支出手续;严格执行发票管理相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十九)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账务处理不规范。财务凭证与附件不一致”问题的整改

1)东民公司202312月完成缺失票据电子票据3696元下载打印提交补充;局本级于202312月找回缺失金额的票据,今后将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及财务支出手续,规范财务凭证装订,建立财务凭证回头看制度,定期复查装订完毕的上一时期会计凭证。

2)对局本级、牛山公墓领取劳务费用无签领手续,存在财务凭证与附件不一致问题。一是于202312月已完成相关劳务人员签字手续;二是加强自身管理,严格遵守财务制度,避免发生类似问题。

3)针对票据与凭证不符问题,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把差旅费报销审核关;修订《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支出行为,完善支出手续;严格执行发票管理相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十)关于内部管理薄弱,资金监管存在漏洞。发放殡仪用车运费占用单位资金;部分收入未入账”问题的整改

1)梳理网上转账的司机名单与金额;

2)约谈现金缴款的司机并留存笔录资料;

3)组织单位财、物岗位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确保财、物管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充分发挥其核算与监督的职能;

4)严格单位内控流程,应收尽收,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二十一)关于内部管理薄弱,资金监管存在漏洞。鲜花承包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120231130日,书面通知乙方规范鲜花服务收据的开具,作废票据及时收回客户联,对收不回客户联的一视同鲜花服务达成,纳入核算分成;

2)乙方若有隐瞒不报鲜服务的情况,经查实立即终止合同。科学合理制定租赁合同,确保合同条款切实可行,流程严谨无漏;

3)建立合同履行台账,完备原始凭据;

420231220日,组织收银岗位人员进行财务核算技能培训,端正工作人员态度,深切认识账款核算准确、细致、认真的重要性;

5)东民公司已责令乙方将此22份收据交账,款项2024220返还,收据已存档作为核算服务次数的凭证。

(二十二)关于内部管理薄弱,资金监管存在漏洞。殡仪馆存在不合理收费项目”问题的整改

1)严格按照苏价费〔2006475号等省市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收费;

2)殡仪馆实行六公开制度,依据丧户签订的服务协议收费;

3)对收取骨灰处理费80元和休息室40元于2023122日先予暂停收取。经追查2006年以来的收费批文,2013年申请、审批的项目是基于东价费【200619号的基础上,仅为部分项目调整了价格,原收费1240元里的除火化、消费外的其他项目未作变动,因此殡仪馆骨灰整理装盒骨灰处理费费用是经物价局审批的收费项目。

(二十三)关于项目监管不到位,工程管理存在风险。工程结算把关不严;施工项目随意变更;工程验收审计结算不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适老化改造工程问题。一是对2020年适老化结算进行核对,目前正对施工方进行资金追缴;二是针对2021年适老化改造没有变更手续情况,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东海县政府补贴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东民发【202422 号)文件,对相关要求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结合以往改造项目,完善了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事项建议清单;三是完善2023年适老化改造招标文件制定,增加工程审计和资金审计;四是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招标文件,详细讲解招标流程和合同管理。

2)针对牛山公墓停车场改造工程验问题。2023118通知监理方(南京海宁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方(连云港泰格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审计方(江苏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确定整改方案,已按施工清单尺寸完成整改。

(二十四)关于作风不实,形式主义依然存在。工作存在应付情况;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领导班子会议记录时间不连贯,补写痕迹明显”问题的整改

1)关于工作存在应付情况问题。一是加强对机关干部学习教育,深入查摆机关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干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思想认识,改正自身缺点,切实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的要求,做到有学习、有研究,有贯彻意见,并指定专门的记录人,规范台账管理。三是要求党组成员紧密联系实际,积极认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报党组书记审核把关。

2)关于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全局职工的监督,并将考勤结果作为绩效考核重要依据;二是对新进人员和岗位发生变化人员,及时在新岗位录入考勤信息,防止出现脱管现象。对迟到、旷工次数较多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十五)关于党组统筹协调不够全面,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总揽全局作用发挥不足;民主议事制度执行仍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完善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局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压实领导责任,进行统筹协调,具体事务明确到分管领导、具体到科室、具体到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对工作不力的进行严格责任追究。

2)严格落实《东海县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机关党组工作。

3)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找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已发通知给各业务主管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加强与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沟通,做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

4)县慈善总会换届工作已于202416日完成,选举产生了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聘请8家荣誉会长单位。

(二十六)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不严,对涉及长远发展问题深入研究谋划不够。对下属单位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2023年局党组多次对康华养老服务中心进行调研,并对接住建消防等部门,社会福利中心院内2号楼房屋手续完善后,用于特困老人集中供养。20231223日与连云港金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经营管理绩效评估合同。

2)东民公司已与殡仪馆脱离关系,现隶属于福如东海集团。运行分开,完善事企分离制度,明确权责分工。东海县殡仪馆实行事业单位运行模式,东民公司实行企业运行模式。财务及资产分离,建立健全殡仪馆和东民公司财务核算体系,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物价批复具体价格的项目由殡仪馆收缴入民政专户,完全纳入民政预算管理体系,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物价批复的延伸项目由东民公司开具税票,款项缴入东民公司银行账户,依税法规定税目缴纳税收。目前东民公司在主管单位的推动下按照市场化方式良性运作,本着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宗旨,将努力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

(二十七)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谋划不足,“两个责任”仍需压实”问题的整改

1)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结合实际细化班子成员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指导做好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领导共同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3)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表,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统筹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同步骤、同标准、同要求开展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定期听取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存在的问题限时落实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

4)切实履行局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四必谈要求,班子成员与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科室长与科室成员逐一开展谈心谈话,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检查内容,分管领导带队检查指导。

5)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按规定第一时间在局党组会上通报系统内部违纪违规案例,加强警示教育。

(二十八)关于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党建工作不规范。党员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精心研究制定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规范开展谈心谈话,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认真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

2)认真学习主题党日制度,严格落实重温入党誓词、按时交纳党费等规定动作,精心准备学习内容,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签到、会议图片及相关学习资料的收集存档。

3)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坚持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上1次党课;每年召开1次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并进行公示。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二是切实推进民主生活会规范化制度化。会前充分准备,认真撰写发言提纲,主要领导对发言材料进行审阅把关;会上规范到位,联系工作实际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会后整改提高,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清单。

(二十九)关于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党建工作不规范。领导班子“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修订完善《东海县局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出台《东海县民政局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三会一课基本内容,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组织党员干部重新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程序来进行每一个环节,把会前谈心谈话落到实处。

(三十)关于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党建工作不规范。党费收缴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加大《党章》学习宣传力度,提高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交纳及收缴党费的重要性认识。

2)加强党务工作者学习培训,系统学习党务工作知识、了解党务工作特点,掌握党务工作方法,提高党务工作水平。

3)进一步完善党费收缴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核定党费,建立党费专用账簿,实行党费收缴记账制度,并要求局党支部规范填写党支部党费收缴登记簿,定期将党费收缴情况公示,坚决杜绝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代替党员交纳党费的现象。

4)已按照党费收缴标准完成2023年党费收缴,今后将严格规范党费收缴行为,确保足额收取党费。

(三十一)关于人事管理不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选人用人政策法规,对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做到凡提四必,严格前置审核把关,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执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任前公示等程序,人事问题由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规范党组会议讨论人事记录。

2)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自行设立的信访室和财务核算中心进行了撤销,对相关领导进行调整消化;对超配的中层干部逐人分析,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对人员进行了合理调配,通过调整、免职等方式进行整改,目前直属事业干部配备职数完全符合县委组织部门和编办关于领导职数配备的文件要求。

(三十二)关于“十二届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202312月归还东民公司酒款15145元,剩余部分10855元将在202412月份之前整改完毕。2024年民政局局本级预算中全额纳入退休人员节日福利预算。

同时局系统公用支出及局机关退休人员节日福利已纳入局本级2024年预算。今后将规范财务支出行为,杜绝类似的问题发生。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继续严格对照反馈意见,紧盯整改重点,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民政各项工作。

(一)持续整改落实,确保反馈意见件件到位。局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政治意识,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举一反三,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台账管理,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对需要其他单位协助解决的,主动和相关单位沟通解决;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在党建工作方面,更加注重治本,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将四个意识教育深深融入党员干部的言行和生活当中,使讲政治、守纪律、做表率成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三)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守纪律讲规矩新常态。局党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比干劲,做激情干事先锋队;比形象,做干净做人示范者;比能力,做提高本领带头人;比业绩,做追赶超越实干家。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严明纪律,真正做到务实高效廉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以优良的党风促作风、促政风,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推动民政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

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8-87291510;邮政信箱:东海县民政局一楼大厅东侧,邮编222300;电子邮箱:dhmzj7291521@163.com

 

                          中共东海县民政局党组

20243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