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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五字诀”确保巡察工作开好局出实效

发布时间:2017-07-14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东海县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2月15日,召开新一届县委首轮巡察动员部署会,高标准高起点推动巡察工作。一是巡察机构配置“全”。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巡察工作,出台《关于开展县委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等文件。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巡察办”,正科职建制),配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长2名,工作人员1名。先成立2个巡察组,分别配组长、副组长各1名,专职干部3名,巡察机构组建到位。二是巡察人员配备“精”。按照“忠诚干净担当”标准,采取公开选拔、抽调借调等方式,注重从后备干部中选调专兼职巡察干部,充实巡察干部队伍。建立副组长库和专业人才库。从纪委、组织、财政、审计、国资管理、工程建设、执法监督等部门遴选70余人。三是硬件建设突出“强”。在县行政审批中心调配办公用房6间,统一配置办公桌椅,配齐电脑、打印机、摄录像机、录音笔等办公设备。结合本地实际,印制记录本、档案袋等文书资料。四是运行机制力求“细”。明确巡察制度,出台《巡察工作流程》等14项工作规范和《巡察机构保密制度》等10项管理制度。明确巡察方式,包括常规巡察、重点巡察、专项巡察等。明确巡察内容,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作为巡察重点内容。五是巡察规划突出“实”。起草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年度计划、首轮巡察方案等,提出巡察工作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明确时间节点、巡察内容,对巡察单位、人员组建、巡察步骤等提出明确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