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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委召开书记专题会听取十三届县委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2-04-13 来源:东海县委巡察办   浏览次数:

近日,副市长、县委书记宋波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十三届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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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和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上下联动工作安排,十三届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于去年12月中旬组建5个巡察组,以一托二形式对县人民法院、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海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和县市场监管局等10个单位党组织进行联动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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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波指出

各巡察组能够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突出“专”的特点,发挥“专”的优势,深入发现了被巡察单位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宋波强调

一要从严从实抓好问题反馈。原汁原味反馈移交,实事求是、原原本本将发现的问题向被巡察党组织讲深讲通讲透,该点名的点名,该点事的点事,突出巡察反馈的政治性、严肃性。既要移交问题清单,又要强调整改落实,把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和需要达到的效果向被巡察党组织讲清说透,从反馈环节体现被巡察党组织整改的主体责任。

二要雷厉风行抓好问题整改。巡察效果好不好,关键看整改。对于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重点问题必须雷厉风行抓好整改,把巡察成果体现在具体问题的解决上、体现在具体案件的查办上。县委巡察机构要适时组织对巡察整改成效进行督查、量化评估,持续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推动整改走深走实。

三要围绕中心工作把握巡察监督重点。巡察机构要聚焦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服务全县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巡视巡察工作最新部署要求,细化分解并推动解决本轮专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把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融入到日常工作,切实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我县营商环境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