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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进驻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6 来源:东海县委巡察办   浏览次数: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和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上下联动工作安排,十三届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日前已完成进驻。本轮巡察共组建5个专项巡察组,以一托二形式对县人民法院、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海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和县市场监管局等10个单位党组织进行联动巡察。根据巡察工作需要,专项巡察组还将对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进行巡察延伸了解。

一、巡察方式

本轮巡察将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受理举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对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委管理的其他干部以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相关重点岗位干部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解。

二、巡察内容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突出“专”的特点,发挥“专”的优势,紧扣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抓住“摸底数、防风险、查问题、促发展”四个着力点,聚焦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围绕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职能作用发挥情况、正风肃纪反腐部署落实情况以及体制机制建设情况等,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压实责任,推动政策落地,推进问题解决,为营商环境“大提升”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三、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张贴巡察公告,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邮政信箱,并在各单位设立联系信箱,主要受理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委管理的其他干部以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相关重点岗位干部(含已离退休、已调离)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问题和反映,重点是损害营商环境行为及相关违纪违法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十三届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进驻情况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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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海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