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6日,东海县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高明(副处级)被解除留置措施,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高明,男,汉族,江苏东海人,大专文化,1955年4月出生,197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2月参加工作。 ● 1976年12月至1978年8月,东海县玻璃厂文书; ● 1978年8月至1981年9月,连云港化学矿业专科学校化工地质专业学生; ● 1981年9月至1984年3月,东海县工业局办事员; ● 1984年3月至1985年8月,东海县委办公室办事员、秘书; ● 1985年8月至1986年9月,东海县委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 ● 1986年9月至1988年12月,东海县委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 1988年12月至1992年2月,东海县委研究室副主任; ● 1992年3月至1992年11月,东海县委研究室主任; ● 1992年11月至1998年12月,东海县牛山乡党委书记; ● 1998年12月至2001年11月,东海县国土局局长、党组书记; ● 2001年11月至2009年5月,东海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2006年12月明确为副处级); ● 2009年5月至2011年2月,东海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 ● 2011年2月至2014年7月,东海县国土资源局副处级干部; ● 2014年8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