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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出台《县纪委、县监委领导班子 “六个带头”的规定》带头改进作风

发布时间:2018-01-12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东海县纪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新任务、新要求,更好地开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县纪委、县监委领导班子以上率下,带头改进领导作风,带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奋发有为、务实进取。

讲政治,带头筑牢理想信念。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政治定力,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忠实践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利。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一切组织生活,主动按时缴纳党费。

讲学习,带头开展调查研究。要争分夺秒地抓紧时间开展学习,补齐业务知识短板,全面提升业务本领,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新任务新需要。定期召开中心组学习会,班子成员轮流领学讲学。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班子成员要走出办公室,深入基层或联系部门,围绕全局或分管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研究几个重要工作课题,分析问题、找出对策,每年要亲自或主持写出2篇以上对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的文章。

讲担当,带头敢于动真碰硬。班子成员要始终保持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定力、耐力、活力。勇于攻坚克难,克服畏手畏脚、怕得罪人的老好人思想,要增强伸张正义的勇气和大胆监督的魄力,面对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要坚持原则,敢问、敢顶、敢管、敢于碰硬,遇到问题不回避,遇到矛盾不上交,遇到责任不推卸,敢于迎难而上,做到刚正不阿。要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决不允许在工作中跑风漏气,甚至以案谋私、徇私枉法,一经发现,严肃追究问责。

讲团结,带头做到和衷共济。班子成员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不搞厚薄亲疏,不背后议论人,共同维护团结共事的良好氛围。要带头促进原纪检干部与转隶干部的思想融合、感情融合、工作融合。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所分管的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时刻提醒全体工作人员,做到自警自重自省。每半年召开一次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讲务实,带头提升工作实效。始终保持“低调务实不张扬、埋头苦干敢担当”的精神状态,尽心尽责抓好分管工作。要强化争先创优意识,努力把工作想前一步、做深一层。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有主动和果决精神,不把自己应该而且能够处理的事情,推给书记或提交常委会、委务会解决。批复或答复问题,一般不超过2天,属于紧急事项,要在当天办结;上级交办事项,要按照要求及时办理、呈报。工作要以问题为导向,注重实效,力戒单纯依靠会议、文件、批示落实工作,多在会商、督办、问效上下功夫。

讲形象,带头锤炼过硬作风。作为班子成员,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模范遵守党章、《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充分发挥好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领头雁”的表率作用。严格执行工作请示报告、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如实填写《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打听说情干预监督执纪登记备案表》,每半年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