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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构建闭环扶贫监督链“阳光扶贫”

发布时间:2017-08-09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东海县在扶贫监督领域发挥人民群众、行业条线和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对扶贫资金项目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扶贫资金资产安全高效。

积极发动接受群众监督。在省、市、县定经济薄弱村村务公开栏安装监控设备,连接“阳光扶贫”监管系统,监督村务公开;在各乡镇服务中心设置便民服务终端,方便群众查询,让扶贫腐败行为无处遁形。

注重引导行业监督。县、乡镇财政部门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加快资金拨付。审计部门通过跟踪审计强化事前事中监督,专项审计强化事后监督,在经济责任审计、单位财务收支审计中延伸审计扶贫济困资金。扶贫、民政、教育、农经、农委、残联、红十字会、慈善等部门和单位,密切跟踪条线业务流程运行情况,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分配,加强收益归集,及时解决资金滞留、资金使用不合规、收益分配不到位等问题,切实履行内部监督管理职责。

努力拓展外部监督。人大、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积极投身“阳光扶贫”工作,主动开展帮扶和监督;县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推动,及时报道典型事例,广泛开展舆论监督。

强化纪委的再监督。县、乡镇纪委积极开展履职情况在线监督、随机抽查监督,对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对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的严肃处理。深化基层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集中整治扶贫领域、惠农补贴发放、农村“三资”管理和基层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完善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