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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行动丨东海县住建局:优化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7-02 来源:东海县住建局   浏览次数:

“以后工业生产性厂房就不再征收配套费啦……”近日,东海县住建局工作人员主动通过电话、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相关企业负责人员介绍即将于今年7月3日起施行的《东海县中心城区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受到企业好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县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讨论研究,参照市区和其他县区做法,制定了《东海县中心城区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据悉,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对7类项目实行免征配套费,其中备受关注的对工业生产性厂房、研发、仓储物流用房(不含附属办公楼等)实行免征配套费,将极大减轻企业负担。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严格执行《管理办法》政策要求,进一步做好宣传告知,优化减免流程,让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助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供稿:东海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