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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行动丨东海县住建局: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 推动担保形式多样化

发布时间:2023-06-29 来源:东海县住建局   浏览次数:

“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将投标担保形式的选择权由投标人调整为招标人,并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投标担保形式。”东海县住建局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经过这样的调整,就有效避免了原先形式中可能出现不易索赔的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东海县住建局积极推动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应用,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交易成本,不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

据了解,在招投标活动中,过去投标人可自主选择现金、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等其中的任何一种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现在则调整为投标担保除现金保证和银行保函等形式外,其他形式是否接受由招标人自主确定。通过这一调整,进一步压实了招标人主体责任,避免后期出现索赔难问题。如使用保险保函,后期索赔是需要投标人无法赔偿时保险机构才能够赔偿,且如有争议需在出函机构注册地进行诉讼,时间和程序繁琐。

此外,东海县住建局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工作重心,聚焦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管理突出问题,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重点打击围标串标、非法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招投标市场。

下一步,东海县住建局将不断压实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四方”责任,进一步规范招标人行为,加强投标人管理,强化代理机构监管,做好评标专家管理,持续营造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供稿:东海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