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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行动丨东海县卫健委:以三举措全面推行诊所备案管理

发布时间:2023-06-15 来源: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为贯彻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东海县卫健委结合国家最新颁布的《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三举措推行诊所备案管理。

一是取消许可准入。从中医诊所备案逐步推广至对所有诊所实施备案管理,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当场发放诊所备案凭证,并于20日内向社会公开诊所备案信息,便于社会查询监督。取消年度校验和审批前公示等前置环节,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精简办理流程,做到办事群众少跑腿,大幅度提高了开办诊所的办事效率。

二是明确设置条件。个人设置诊所的,须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5年;单位设置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该符合上述条件。同时诊所需符合最新《诊所基本标准》的相关要求。

三是强化事后监管。诊所推行备案制管理只是准入形式发生了变化,不改变其医疗机构的属性,因此东海县卫健委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备案诊所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对新设置的诊所自发放诊所备案凭证之日起45日内进行现场核查,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进行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将撤销其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做到“放管结合、放管并重”,促进诊所规范行医,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下一步,东海县卫健委将进一步落实新政要求,将全县62家诊所的《医疗执业许可证》统一更换为《诊所备案凭证》,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诊所运营和医疗服务质量的监管,切实保障群众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