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对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管,东海县纪委监委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基层农村清产核资工作,强化监督保障,推进基层治理提档升级,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迅速部署落实,主动协助主体责任有效履行
县纪委监委积极协助县委、县政府召开工作推进会,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小微权力运行监管机制推动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成立以东海县完善小微权力运行监管机制推动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六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清产核资组、涉法涉诉组、执纪监督组、考核激励组、宣传报道组,建立例会、通报等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监管工作。
聚焦工作重点,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本轮清产核资工作以清底固基础、精准监管资产资源为方向,县纪委监委积极主动,监督推动各责任单位迅速开展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赴赣榆区考察学习小微权力运行监管机制工作,学习调研清产核资工作先进做法;牵头召开由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监管工作,推动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全县完善小微权力运行监管机制推动乡村振兴业务培训会,对各乡镇(场、街道)分管农经领导、农经站站长和业务人员进行清产核资工作安排部署和业务培训,组织各乡镇按照时间节点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强化监督责任,有力提升小微权力运行监管实效
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东海县纪委监委完善小微权力运行监管机制责任清单》,监督推动全县完善小微权力运行监管机制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对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监管机制特别是清产核资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针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针对长期推进缓慢的,及时约谈提醒。进一步优化工作作风,督促各乡镇彻底摒弃“花架子”“纸上谈兵”等形式主义问题,推动清产核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