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东海县监委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任会议召开,18名特约监察员接受聘任正式上岗。县纪委监委相关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
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
会议强调
特约监察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定位,当好“监督员”“参谋员”“联络员”“宣传员”,切实担负起特约监察员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要敢于担当作为、提升履职本领、严格自我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接受监督、顺畅交流机制、加强联络服务,为特约监察员履职尽责提供有效保障。
会议宣读了县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请决定,为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基层群众代表等领域的18位同志颁发聘书。每位特约监察员郑重地签订了履职承诺书,王静、赵海舰2位同志代表特约监察员作交流发言。
会后,18名特约监察员集体到石湖村观摩民生资金监管工作。在座谈会上,各位特约监察员对县纪委监委开发创建的东海县民生资金阳光监管平台表示肯定和赞许,一致认为监管平台在规范民生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上发挥重要作用,同时还为监管平台更好的运行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随后全体人员赴县少儿版画廉政教育基地参观了廉洁文艺作品展。
关于聘请第二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为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东海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东海县监委决定聘请马亚松等18名同志为东海县监委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期与本届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任期相同。具体名单如下(以姓氏笔画为序):
东海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