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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主体责任有雷声更要见雨点

发布时间:2017-06-19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近日,中央纪委转发《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并指出,要强化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使问责成为常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从中纪委转发通报,到央视新闻联播点名,撞到枪口上的河南新乡原市委书记李庆贵为各地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同志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更给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带上了紧箍咒,敲响了履职不到位必受严惩的警钟。 这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一次强有力的回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李庆贵受到严肃处理,不是因为他自身原因,而是因为对连续发生的3名厅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通报的转发,严重冲击了传统思维的底线,对于党委书记而言无疑是当头棒喝,如雷贯耳,必然会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们,该如何正确履职,党风廉政建设在本职工作中的位置到底该如何摆布、如何对待,值得深入反思、重新思考。 诚然,党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当作自己工作当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绝不能仅仅挂在墙上、写在文件里、说在口头上,每一个党委书记都要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自己的分内之事、当然之责,而且要摆在突出位置,因为,在当前的形势下,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直接关系到了帽子、位子。 从十八届三中会合召开到现在,关于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宣传将近两年了,各地各部门相关文件陆续出台,每个党员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基本都有了较为清醒的认识,也就是说雷声早就响了。这次中纪委转发河南省的通报,尤其是对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的处理如此之重,充分表明中央关于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规定、要求已经从雷声变成了真正的雨点,释放出了强烈的信号,可谓旗帜鲜明,导向意义非同凡响。 高压线只有通上电才有威力。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只有严格到位的处理,才能真正深入到每个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心里,并落地生根。思想决定行动,认识的深刻程度决定行动的效果。中纪委已经向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亮剑,目的就是让每一个党委班子、尤其是班长都能够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自觉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既要挂帅,更要出征,既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工作议程进行专题研究,更要亲自督促检查落实,既要自己不出事,更要让班子其他成员不出事。 中纪委转发河南省通报,传递出从严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积极信号,有雷声更见到了雨点,开启了问责新常态。